台北日照中心建築規劃完整攻略|日間照顧中心設立、用途變更與空間設計|周嘉源建築師事務所

在台北市設立日間照顧中心,真正需要評估的不是「坪數夠不夠」,而是土地使用分區、原使用執照、建築物使用類組、日照服務型態、用途變更、消防、防火避難、無障礙、電梯、接送動線、室內裝修,以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條件能否同時成立。

信義、大安、中山、松山、內湖、南港、士林、北投、文山、中正、萬華等區,既有商辦、店面、住宅、醫療空間與複合式建築條件不同。尤其台北既有建築密度高,日照中心如果位於大樓內,除了室內面積,更要提前確認電梯、樓梯、防火區劃、避難出口、無障礙及接送車輛停靠。

依內政部現行建築物使用類組規定,長照機構的使用類組會依服務型態、樓地板面積及樓層條件判斷;例如社區式日間照顧在特定小規模條件下,可能涉及 H-2 使用類組,但並非所有日照中心都能直接套用同一類組。國家語言事務所

因此,台北日照中心最重要的第一步,不是裝潢,而是選址前的建築可行性評估。

一、台北日照中心設立,第一關是確認「這棟建築能不能做」

準備承租、購買或改造既有建築時,建議先取得:

  • 建築物地址、地號
  • 建物謄本
  • 原使用執照
  • 原核准建築圖說
  • 土地使用分區
  • 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
  • 預計使用樓層
  • 現況平面圖
  • 現況照片
  • 電梯、樓梯及出入口資料

再依照:

土地 → 原使用用途 → 使用類組 → 日照服務型態 → 建築法規 → 消防 → 避難 → 無障礙 → 室內裝修 → 長照設立

逐項檢查。

《建築法》第73條規定,建築物原則上應依核定使用類組使用;涉及使用類組變更,或主要構造、防火區劃、防火避難設施、消防設備、停車空間等與原核定使用不合的變更,可能需要申請變更使用執照,但一定規模以下的使用變更另有主管機關規定。台北法規網

所以不能只用「日照中心一定要變更使用」或「小型日照一定不用變更」兩句話直接判斷,必須看個案。


二、日照中心與住宿式長照,建築規劃邏輯不同

日照中心屬於社區式長照服務,主要是白天提供照顧;住宿式長照則涉及住宿、夜間照護、房間及住民疏散。

因此日照中心更需要把以下流程放進建築設計:

接送 → 入場 → 無障礙移動 → 活動 → 用餐 → 午休 → 如廁 → 照護 → 接送返家

衛生福利部現行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》已將社區式長照機構日間照顧列入設立標準體系,建築設計、構造設備、無障礙、消防及土地使用等均須符合相關法規。衛生福利部

這也是為什麼日照中心不能單純把辦公室隔成幾個房間,就直接視為可以營運。

如果同時評估住宿式長照,可以參考台北既有建築長照用途調整的完整規劃思路,尤其要把建築用途、消防、無障礙與設立條件分開檢討。


三、台北各行政區日照中心選址,重點並不一樣

信義、大安、中山

商辦、商業空間及高密度大樓較多,適合從既有建築轉型角度評估,但必須特別確認:

  • 電梯尺寸
  • 無障礙入口
  • 樓梯及避難
  • 防火區劃
  • 大樓公共區域
  • 管理規約
  • 接送車輛停靠

松山、內湖、南港

辦公、產業及複合式建築條件較多,若規劃社區型日照中心,應把接送、停車、長者上下車、無障礙動線列入早期選址評估。

士林、北投、文山

住宅生活圈較完整,規劃社區型日照中心時,可以進一步從服務人口、醫療資源、交通便利性與接送距離評估。

中正、萬華

既有建築型態多元,老舊建築、商業空間與複合用途物件的個案差異大,更需要先查清楚原使用執照及現況合法性。

因此,台北日照中心不能只比較「哪一區租金便宜」,而應比較:

服務人口 × 交通 × 土地合法性 × 建築條件 × 消防 × 無障礙 × 接送

是否能同時成立。


四、日照中心空間設計,六大核心不能少

1. 接送與入口

日照中心每天都有長者上下車,建議從平面配置初期就建立:

車輛停靠 → 無障礙入口 → 接待 → 活動區

若位於台北大樓,還要檢討社區道路、騎樓、門廳及共用部分。

2. 活動空間

活動區應配合實際照護內容規劃,並讓工作人員容易掌握服務使用者狀況。

3. 用餐空間

需整合用餐、備餐、清潔與人員動線,避免餐飲運送與主要照護動線交叉。

4. 午休及休息空間

應考量長者休息需求,也要讓照護人員保持必要的觀察與應變能力。

5. 無障礙廁所

不能只按照一般商辦廁所配置思考,而要從輪椅、助行器、照護協助及實際使用方式檢討。

6. 照護及後勤

包括工作站、行政、儲藏、清潔、備品及其他必要服務空間,建立前場照護與後場作業的合理分流。


五、台北日照中心用途變更,建議依六階段判斷

階段主要檢查
① 土地使用分區、土地使用管制
② 建築原使用執照、建築用途、使用類組
③ 日照服務型態、服務人數、使用樓層
④ 法規消防、避難、無障礙、電梯、停車
⑤ 設計平面、照護、機電、室內裝修
⑥ 申請變更使用、室內裝修、長照設立等程序

現行《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》在2025年5月13日修正後,仍以使用類別、組別及變更使用原則作為建築用途判斷的重要依據;若原使用執照沒有登載使用類組,主管建築機關於申請變更使用執照時,也可依規定確認並加註。台北法規網

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|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


六、為什麼消防與無障礙必須在設計前期處理?

日照中心服務對象可能包含高齡者、失智者、行動不便者及需要協助移動者,因此建築師不能只問:

「坪數放不放得下?」

還要問:

「發生火災或緊急事件時,人員能不能安全撤離?」

至少應提前檢查:

  • 直通樓梯
  • 安全梯
  • 避難出口
  • 走廊
  • 防火區劃
  • 排煙
  • 消防設備
  • 無障礙通路
  • 無障礙廁所
  • 電梯
  • 緊急照明
  • 長者疏散方式

建築物變更使用的檢討標準本身即涵蓋防火區劃、避難、消防、停車及其他使用條件,因此不能把消防與無障礙留到裝修最後才處理。台北法規網


七、商辦、店面、住宅、醫療空間改日照,哪一種最好?

商辦改日照

可能具有較完整樓地板面積,但應檢查電梯、消防、無障礙、大樓共用部分及接送。

店面改日照

入口通常較容易處理,但仍要檢查面寬、無障礙入口、廁所、避難、消防及土地使用。

住宅改日照

**不能因為面積足夠就直接使用。**住宅的土地使用、建築用途、樓梯、消防、無障礙及社區管理條件都必須重新確認。

醫療空間改日照

原本可能具有無障礙、機電或部分醫療空間條件,但仍不能直接視為符合日照中心設立需求。

如果是「既有建築改長照」,可同步參考台北長照機構用途變更與建築規劃,把日照中心與住宿式長照分開評估。


八、台北日照中心最常見的五個錯誤

錯誤一|先簽租約再查法規
租下後才發現土地或建築條件不符,往往已經付出沉沒成本。

錯誤二|只看坪數
坪數足夠,不代表樓梯、電梯、消防、避難及無障礙成立。

錯誤三|先裝潢再申請
若隔間、消防、廁所或動線與核准條件不符,可能需要拆改。

錯誤四|忽略接送
台北日照中心每天都有上下車需求,接送動線應在平面配置階段處理。

錯誤五|把日照中心當普通活動空間
日照涉及長照服務,建築安全、使用類組及設立條件必須整體檢討。


九、相關實務規劃經驗

周嘉源建築師事務所具備長照與醫療長照相關建築規劃經驗。

其中,新北瑞芳醫療長照大樓規劃為地下1層、地上10層,1至3樓為醫院,並有日間照顧相關空間,具備醫療與長照機能整合的實務規劃經驗。

另有桃園八德既有廠房改住宿式長照200床,以及南投、草屯等長照機構相關規劃經驗。這些案件也反映出一個重要原則:長照不是單一建築類型,不同服務模式、基地條件及原建築用途,都必須重新建立法規與空間邏輯。

因此台北日照中心仍應回到實際基地進行個案評估,而不是直接套用其他縣市案例。


十、周嘉源建築師事務所|台北日照中心在地建築規劃服務

台北日照中心規劃,服務不應只做到室內平面設計,而應從前期物件篩選開始整合:

土地評估 → 物件可行性 → 建築用途 → 使用類組 → 用途變更 → 建築設計 → 消防 → 無障礙 → 室內裝修 → 長照設立 → 工程

服務範圍涵蓋:

信義|大安|中山|松山|內湖|南港|士林|北投|文山|中正|萬華

如果是既有商辦、店面或老屋,也可搭配台北既有建築用途轉型與變更使用規劃,先判斷建築本身是否具備轉型條件,再決定是否投入裝修。

周嘉源建築師事務所 台北分所服務據點
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1號2樓
手機|0926-699485

對於準備在台北投資日照中心的業者、長照機構、醫療單位、建築物所有權人及投資人,建議在租賃或購買前就介入建築評估,避免「先取得物件、後才發現不能合法設立」。


十一、台北日照中心 FAQ

Q1:辦公室可以直接改成日照中心嗎?

不一定。必須確認土地使用、原使用執照、建築使用類組、消防、避難、無障礙及日照服務設立條件。

Q2:日照中心一定要辦變更使用執照嗎?

不一定。應依原用途、變更後用途、服務型態、樓層、面積及實際施工內容判斷;依法可能涉及變更使用,也可能符合一定規模以下的相關規定。

Q3:日照中心最重要的空間有哪些?

建議優先檢討接送區、無障礙入口、活動區、休息區、用餐區、無障礙廁所、照護工作站及後勤空間。

Q4:買日照中心物件前需要建築師評估嗎?

非常建議。尤其是台北既有大樓或老屋,最好在簽約前確認土地、建築用途、消防、無障礙及用途變更可行性。

Q5:日照中心可以設在二樓以上嗎?

不能只用樓層判斷。必須依日照服務型態、使用類組、面積、樓梯、防火避難、無障礙及相關設立標準整體檢查。特定小規模社區式長照服務確實有不同使用類組判斷條件。國家語言事務所


十二、台北日照中心設立前,先準備這些資料

如果您準備在台北市設立日照中心、社區式長照,或評估將商辦、店面、住宅、既有醫療空間改為日照中心,建議先準備:

  • 建築物地址
  • 土地或建物面積
  • 地號
  • 建物謄本
  • 原使用執照
  • 原核准圖說
  • 現況平面圖
  • 預計使用樓層
  • 預計服務人數
  • 日照服務型態
  • 現況照片
  • 預計改建內容

由周嘉源建築師事務所先從台北土地與建築可行性開始判斷,再進入用途變更、日照空間設計、消防、無障礙、室內裝修與長照設立程序。

如果您已有具體物件,可直接提供地址或地號+坪數+原使用用途+預計服務人數,即可先從建築可行性方向進行評估,降低租錯、買錯或先裝修後才發現無法成立的風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