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合法房屋證明申請建築師推薦|舊有合法房屋認定、老屋補照、使用執照與建築資料完整解析|周嘉源建築師事務所
台南安南、永康、東區、南區、中西區、北區、仁德、歸仁、新營、善化、麻豆、佳里、學甲等地,存在大量不同年代興建的透天、店面、老宅、農村住宅及既有建築。當屋主遇到「沒有使用執照」、「建物沒有保存登記」、「只有房屋稅籍」、「想申請合法房屋證明」等問題時,不能只用一份房屋稅資料判斷整棟房屋是否合法。台南的「舊有合法房屋」認定有明確的歷史建築條件與申請資料。現行台南市政府提供的相關申請文件,針對民國60年12月22日前既存建築物,列有房屋稅籍、自來水或電費設表證明、建物謄本、戶籍初次設籍日期、建築執照、歷史圖資等佐證方式;而且特別註明,這類合法房屋認定不等於所有權、面積或用途的證明。因此,台南合法房屋案件真正需要處理的是:房屋何時興建、當時是否已實施建築管理、目前合法範圍到哪裡、現況有沒有增建,以及屋主申請證明的真正目的。